快科日消息,据报道,秦先生前几日在嘉兴桐乡利之星奔S店,看上了一款奔驰C 350L轿车,想买下开回老家过年。
秦先生𰲐S店还价后,双方达成一致,他日签了《新车报价单》,手写注明落元,.5万元购置税,实元。

秦先生解释,他打算使用旧车置换,可以享.5万元的国家补贴,260300元是自己要实际付的钱。而在报价单上,秦先生S店销售主管都签了字。
秦先生表示,自己当初签字的时候,就给销售转元的定金,对方回复了“收到”,但实际上没有收钱,过小时后,这笔钱自动退给秦先生了。

销售称,车的事还在申请,公司这边也想卖,集团方面还没回复。后来又告诉秦先生,车子涨价了,之前谈元价格成交不了。
4S店经理进一步解释,“报价单”不是合同,如果签的是合同,门店肯定会执行。
销售收到应该也是收到信息,可能看到这笔钱了,双方理解还是有差异。客户要多少价格的买,我们多少价格能够放,就是双方要沟通的,这个也是要双方去沟通最终的价格。
秦先生后来反馈,4S店还是表元的价格卖不了,他考虑买其他品牌的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