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0抬人是情分还是义务?120抵达分钟拒抬老人,致老人离世
山西阳泉,85岁老人深夜突发急症,拨求救。救护车很快赶到,小区到医院仅𱎶分钟车程,可谁能想到,急救人员到场后,整分钟不肯抬人,老人最终不幸离世。
分钟,到底在等什么?等“人”来抬。
老人住在五楼无电梯,家属、保姆力量有限,请求医护协助转运,可对方明确拒绝,理由是:搬抬不是法定义务,只是情分。急救中心还称,调度员曾两次提醒家属,不能走就要自己找人抬。
家属苦苦哀求,甚至电话承诺酬谢,都被拒绝。直到老人病情急剧恶化、面色青紫,医护人员才终于和家属一起把人抬下楼。可一切都晚了,上车不久,老人离世。
事后司法鉴定指出,急救中心存在未及时搬运、处置不当、心肺复苏不规范三大过错。
法院审理认为,院前急救的核心就是及时转运救人,40分钟滞留,完全违背救死扶伤的宗旨。一审、二审均判决急救中心承%责任,赔偿家万余元。可直到现在,家属还没拿到赔偿,准备申请强制执行。
(海报新闻综合红星新闻
编辑左晓明 孙梦媛 潘雯 张光)